段俊锋律师,广西桂林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个人有限公司来说其主要的特征就是根据股份的不同来决定公司的占比。在现代社会下很多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通过募集来进行设立的。下面由的为大家带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的详细内容吧。
1、发起人的规定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综合以上条款,可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设立公司的,肯定是募集式设立。
现在掀起了一股创业热,这也和国家现在鼓励创业的政策有关,现在很多人虽然有想法创业,但是对于公司的设立条件、流程等并不是很熟悉。那么最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第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比有限公司更为严格。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严密的内部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额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体现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流通,任何人购买股票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转让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公司设立之后,当事人所做的每一个经济决策都需要充分的进行调研,否则很有可能让企业一步步走向没落。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最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