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股权纠纷
文章列表

公司使用他人版权作品需注意什么事项?

2026年6月19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wzfxls.cn/

公司使用他人版权作品需注意什么事项?

公司在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前,首先需要确认该作品是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复制、发行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其作品;即使获得了使用权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范围使用,并给予著作权人应有的经济补偿;还应注意保留著作权人的署名,不得篡改作品导致对原作的歪曲或贬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将作品改变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员工创作归属公司吗?

员工创作的作品归属问题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完成的智力成果(如软件开发、设计图纸等),其著作权原则上归作者所有,但根据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此类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用人单位。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公司在使用他人版权作品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事先取得必要的授权并支付合理报酬,同时注意维护著作权人的各项权利。这不仅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zfxls.cn/art/view.asp?id=11746643825646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违约金约定过高时法院会如何进行调整?
  • 2.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还能否继续经营?
  • 3.公司使用他人版权作品需注意什么事项?
  • 4.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船合同?
  • 5.如何理解法人财产权的独立性?
  • 官方二维码
    联系我们
    • 手机:13907832555
    • 电话:13907832555
    • 地址: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三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11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6 版权所有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0783255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