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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控股蜀都A案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2021年12月10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wzfxls.cn/

  段俊锋律师,广西桂林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双良控股蜀都A案

双良控股蜀都A案

随着双良空调成功上市,这个江阴最成功的家族公司开始了以资本为杠杆的全新转型。

2003年1月,双良集团实现对蜀都A的控股,至此从一个偏安一域的家族企业演化成一家真正的公众公司,缪双大的家族生意进入了历史性的全新阶段。  

在被全球最大的体育经纪公司IMG总裁麦考梅克誉为"最好的商务手册"的《教父》一书中,饱受丧子之痛的老教父科利奥尼对小儿子麦克尔说过一句极精辟的话:"复仇是一碟凉了以后才美味的菜。"是的,时间往往是一个人解决复杂问题的好帮手,某时某地一个问题事过境迁之后便不再是问题。反观双良科技于2003年1月14日入主蜀都A的一系列运作痕迹,缪双大恰恰巧妙地运用了"时间"这一谈判中最容易被忽视却又是决定性的因素。

年年叫嚷着要重组的蜀都A在中国股市上一直有着"重组专业户"的美誉。从九十年代后期以来,蜀都A管理层的主要精力就基本放在为资产重组的准备工作上:清理资产,夯实资产,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仅1998年该公司核销资产1亿多元,计提坏账1亿多元,公司净资产从6.5亿元降为3亿多元。同时,蜀都A的高管马不停蹄地与潜在的重组方进行着一场超级接力赛式的谈判。与一般上市公司重组主要由大股东出面谈判不同,政府官员出身的原蜀都A董事长兼总经理程高潮拿到了从政府那边争取到的谈判和选择重组对象的权力。

据程高潮粗略估计,双良已经是蜀都A第70多位重组谈判对象。铁了心要嫁人的蜀都A仅在2000年和2001年就和60多家公司进行过重组谈判,其中20多家甚至已经到了拟定好重组方案的阶段。不过,随着蜀都A的重组名声越来越响,与之谈判的潜在重组者却越来越少,2000年1年先后有50余家公司和以程高潮为首的蜀都A高层进行了重组谈判,而转过年来只有10多家,而到2002年以后就只有寥寥几家公司对蜀都A感兴趣了。而一直作壁上观的双良从谈判到签约只用了短短的两个月。

这其中有一个耐人寻味的背景:四川省国有资产大面积退出竞争性产业领域的速度骤然加快,而蜀都A久拖未决的重组显然与主旋律不符,丑女挑女婿马拉松式的自由恋爱已经让家长们厌烦透顶。

  可以说,双良的出现在时机上选择得恰到好处。

缪双大在四川并不是一点根基没有的人。早在1989年双良空调打进四川的时候,曾在四川国棉一厂与北京农机公司进行了一场著名的中央空调的现场擂台赛,最终缪双大亲自压阵成功击败北京农机公司,并进而几乎独占了四川市场。10余年的经营,缪双大在四川的政府人脉资源之厚已经非同小可,而排队相亲的蜀都A也一直在缪氏的视线之中。当前者与别家处于谈判僵持中,缪双大干脆走了一步闲棋,带着一干人等在2002年11月中旬到都江堰进行投资考察。通过对当地的软硬环境仔细研究,一个月后双良签下了在都江堰投资建双良工业园的初步投资协议。根据该协议,双良集团将投资2亿美元在当地修建一个占地500亩的双良工业园,主打年产5000吨的氨纶纤维项目和年产3.6万吨的BOPET薄膜项目。

暗渡陈仓的缪双大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蜀都A国有股大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法人股股东四川汇源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煤气总公司、成都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商业银行等五家股东终于张开金口,蜀都A的6066.54万股股份以仅比最新调整的每股净资产高出2分钱的1.3元的转让价格转让并托管给双良科技。此项转让完成后,双良科技将以29.99%的持股比例成为蜀都A的第一大股东。对此,作为国有股股东的成都市政府给出的理由,恰与缪双大的都江堰之行密不可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的收购报告书中,并未涉及重组中最常见的资产置换,不仅缪双大拍出近8000万元真金白银,而且"本次收购完成后拟通过蜀都A向本公司进行定向增发的方式,将本公司拥有的氨纶业务及相关资产注入蜀都A,使蜀都A的主营业务扩展至氨纶生产领域"。据业内人士分析,在配股、增发频频遭遇市场抵制之后,证监会有意挑选几家上市公司进行定向增发试点,初涉证券市场的双良似乎对监管方的口味把握得极为老到。

作为双良集团多元化战略中并未列入3大主流产品的氨纶业务领域,其实是双良在2001年才开始介入的。其主基地是位于江阴市利港镇沿江工业园内的"江苏双良高分子新材料工业园",占地312亩,总投资达1亿美元。这里也是双良特种纤维建设年产万吨氨纶项目的所在地,目前年产3000吨的一期工程行将结束,年产8000吨的二期工程也将于近日开工。氨纶是一种化学合成纤维,全球几乎50%的服装都含有氨纶,目前在国内虽然不再是暴利行业,但尚处于供不应求的阶段,利润率大概在20%左右,每吨利润2万元。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对此说表示了一定的质疑。中国氨纶生产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到2001年底中国氨纶企业已经发展到13家,总生产能力为2.51万吨,占世界总产能的11.58%。2002年底,中国氨纶行业的产能已接近4万吨,按目前的改扩建计划统计,到2003年底会猛增到8万吨左右,届时国内氨纶供应将由缺口转向供应平衡。业内人士称,氨纶企业正在重复中国涤纶、锦纶、腈纶等行业曾出现过的因一度缺口较大而过分扩建,最终造成全行业亏损的故事。

如果此说成立,那么双良此时将并非其主营业务的氨纶置入蜀都A,事实上是令家族的投资风险得到相当程度的消化和分散。而且,西部大开发的特殊背景似乎也足以支持缪双大坚持到成为这个行业屈指可数存活者的时候。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回答: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

  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股东作追认或不作相反意思表示,且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又不购买该转让出资的,或仅欲以低于转让合同价格购买的,判令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如在合理期限内有其他股东表示以相同或优于该转让合同的价格条件购买该股权的,则视出让人意思表示而定。如出让人在此期间转而与其他股东履行股权转让的,则原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其可以要求出让方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已部分履行的应作无效处理,出让人还应返还其已收取部分转让款及法定孳息。但审判实践中,法院应以受让人在审理中变更原诉请而为之,否则法院只能仅就原诉请审理,或予以驳回其要求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而不必主动干预应由当事人自由表示的私权。如经诉讼中给予一定的追认征询期限后,仍未能满足现行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确认无效,继续履行不予支持,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亦如前述,可按无效返还及根据过错赔偿损失的原则处理。

  公司要求确认股东出让的股权无效。在审理中,应由出让股权的股东负责举证,在期限届满前如其能举证证明已向公司提出转让其所拥有股权并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未作购买该股权的意思表示,或其所报价格的要求劣于现股东以外受让人所出价格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有效。此外,如公司提起确认无效之诉时,出让人所转让的股权业已登记到受让人名下,则此种情形可视为其他股东已明知,并同意该转让。该转让合同也为有效。除此两种以外,转让合同无效。由此,继而引起合同双方当事人纠纷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区分合同内外关系,受让人与出让人之间的纠纷属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公司与出让人之间的纠纷属转让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合同之外第三人的关系,故一般应另行成诉,处理中按无效返还并按过错赔偿损失的原则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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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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