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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哪些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2016年11月17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wzfxls.cn/
  股东有哪些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1)将款项转入公司帐户后又转出;
  2)公司成立后,无任何根据而向股东转移公司资金或其他财产;
  3)在未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未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先行分配利润;
  4)在公司非盈利状态下,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6)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等。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zfxls.cn/art/view.asp?id=86561881235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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