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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股东资格的继承
2017年3月22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wzfxls.cn/
有限责任公司对自然人股东资格的继承应当如何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常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情形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例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死亡时,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而须有其他股东一定比例的同意,或者规定继承人在符合何种条件时方能继承股东资格等。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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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zfxls.cn/art/view.asp?id=87678105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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