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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之商业伦理原则

2017年8月17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wzfxls.cn/
  1)买方主动发起
  买方:强买弱以求垄断;卖方:必败征兆出现前也许能卖个好价钱
  2)卖方主动发起
  卖方:多求精以求高增长并与老对手并形成差异化合作关系;买方:价格相对很低,容易形成垄断
  3)文化的区别
  东方:第1名往往是规则制定者,难有竞争者,3 4与2竞争多;
  西方:典型的方式是2 3与1竞争;
  4)精确预测未来是公司合并决策的核心所在
  买卖双方中短期的好处能算出来,但长期的价值的不确定性,往往让决策者异常苦恼;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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