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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怎样召开
2016年11月27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wzfxls.cn/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存在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此时,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则由副董事长主持;而当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3、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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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zfxls.cn/art/view.asp?id=86677078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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