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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注销的股东会决议
2017年12月28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wzfxls.cn/
我公司下属的一个和日本的合资企业,经营期快到了,打算自然解散
那我们报工商局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里面,是不是一定在内容
里面写上“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 ……,××为清算组组长。”这一项呢??
有没有工商局认可的相关决议的范文、模版呢?
答案
年第 次股东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二、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三、 参加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口头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应参加会议的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
四、 会议主持人:
五、 以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 鉴于公司经营市场的变化,公司不能够预期的开发业务,公司决定解散。
2. 本次会议结束后15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依法结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由 、 组成, 为清算组组长。
3. 会议决定由 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公司注销事宜。
全体参加会议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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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zfxls.cn/art/view.asp?id=90205940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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